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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洪泉:不救人司机被刑拘 事主和路人都有救助责任

2019-07-19 11:15:49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不救人司机被刑拘,开始看到还误以为路人没救人被刑拘,看后才知道是司机不救人违法被拘,而且合法合规,并知道了路人也有协助救助的义务。看完这个案例,对事故中救人和报警的关...
  作者:张洪泉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刚刚,@北京交警 通报“司机先报警未救人”案件:前车司机戚某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齐鲁晚报网7月19日)
  不救人司机被刑拘,开始看到还误以为路人没救人被刑拘,看后才知道是司机不救人违法被拘,而且合法合规,并知道了路人也有协助救助的义务。看完这个案例,对事故中救人和报警的关系了解的清清楚楚,感觉上了一堂《道交法》的宣传课。
  7月16日凌晨,一个发生在北京市南四环的车辆追尾事故引发关注。经交警部门通报,这起事故造成了后车车内两人死亡。事故发生后,一段记录了追尾车辆从冒烟到起火,最终被火焰吞噬的短视频在网络上传播开来。这段视频也引发了大众对于先救人还是先报警的讨论。之所以产生这些讨论,个人感觉是因为《道交法》修改幅度大,而很多老司机后来没有跟进学习,造成是非不清楚。
  《道交法》第七十条明确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时还规定了“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的义务。事实上,看完这这两条法律规定,让读者明白了肇事者、乘车者、路人肩负发责任,如果不履行,就是违法,或许就会受到惩处。
  从新闻传播的角度看,一篇新闻不能仅仅报道一些八卦类的消息,还要普及传播一些对社会有用的知识,让人有所提升,有所帮助,这样的新闻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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