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倾听民意 为民发声 开化民智

我要投稿
您的位置:首页 > 社会民生 > 列表

郭喜林:贩卖亲生女儿的母亲,人性何在?

2016-08-01 15:43:56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对于这样的母亲,必须依法予以严惩。她怎么就这样狠心呢?常言道,每个子女都是母亲的心头肉,而且是十指连心啊!她怎么就没有一个做...

  作者:郭喜林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广西横县女子龙某以1.9万元卖掉小女儿,又以1.3万元卖掉大女儿。卖大女儿时,龙某甚至当着女儿的面数钱。法院认为龙某犯拐卖儿童罪,罪名成立,处于哺乳期的龙某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警方追回两个孩子,交由孩子父亲抚养。(澎湃新闻网7月31日)

  这种母亲不仅是没有人性的母亲,而且根本不配当母亲。贩卖自己的亲生女儿,而且当着孩子的面数钱,并举起百元大钞眼真假。她的那种淡定与从容,令人百思不得其解;她的那种淡定与从容令人深恶痛绝。没想到,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竟然有不知廉耻的母亲。

  对于这样的母亲,必须依法予以严惩。她怎么就这样狠心呢?常言道,每个子女都是母亲的心头肉,而且是十指连心啊!她怎么就没有一个做母亲的责任与义务呢?把自己的生育功能当成一种可以利用的发财致富资源,把贩卖亲生骨肉当作不劳而获的生财之道。请问:这是人做的事吗?为什么要如此惨无人道,为什么要对孩子如此狠毒?难道,不知道贩卖人口犯法吗?难道,不知道这样做违背社会公德,天理和法理不容吗?

  女人啊,女人!如果把母亲沦为人贩子不仅是人间悲剧,而且是人间不可饶恕的罪恶。对于这样的母亲,不是孩子来到这个世界的福音,而是孩子的不幸与灾难。

  意大利谚语中说:“母亲的心是儿女的天堂。”也就是说,作为母亲,只要通过自己的努力能够满足孩子所有的要求,她会尽其所能,而且会不遗余力地去辛勤劳动,进而让孩子们生活的更加快乐与幸福。但是,当我们面对广西的这一位母亲时,她不仅没有作为母亲的责任与义务,而且令公众切齿痛恨。因为,她贩卖两个女儿的行为不仅毫无人性可言,而且触犯了社会公德和法律底线;因为,她的内心世界已经扭曲变形;因为,她已经成为只认钱不认人的人面兽心。所以,那两个可怜的孩子真的令人心疼;所以,那两个孩子长大以后,她们怎么会忘记自己这悲惨的童年遭遇?这对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是极为不利的。

  因此,我们希望这两女儿的父亲一定依法尽到自己的责任与义务,再也不能让孩子受到任何伤害;因此,我们希望当地政府和妇联组织对这两个孩子予以特别关注,经常关心一下孩子的成长,帮助孩子获得健康成长的权利,不要让孩子幼小的心灵受到她们母亲的严重影响。两个孩子还小,不要对孩子讲述她们母亲贩卖她们的经历,以免让孩子受到更多伤害。

  那个违法母亲在缓刑期间,希望政法机关对那个贩卖亲生女儿的母亲进行普法教育,让她敬畏法律权威与尊严,让她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是多么严重。只有让她悔过自新,才能成为两个女儿负责任的母亲,而不是披着人皮的人面兽心。

  在我们的记忆当中,总是萦绕着那首脍炙人口的《世上只有妈妈好》的歌声。歌中唱到:“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个宝。没妈的孩子最苦恼,没妈的孩子像棵草。投进妈妈的怀抱,幸福享不了。离开妈妈的怀抱,幸福哪里找?”这歌声与现实情况的叠加,真的令人心酸不已。因此,我们必须依法严惩贩卖人口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且,要发现一个严惩一个,绝不心慈手软。

更多

热门关键词:人性 女儿 贩卖 郭喜林

  凡本网注明“来源:时评界”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作者和时评界共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时评界”。纸媒使用稿子,须告知本网站,由本网站提供作者联系方式,由纸媒支付稿酬。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XX(非时评界)”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作品内容、版权等存在问题,请在两周内同本网联系,联系方式:电话:15275837293 E-mail:spj@shipingjie.net QQ:1969838368
  时评界暂未实行稿件付费制。所有投稿的作者,本网均视为充分理解并接受此项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