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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勇:官员“带薪坐牢”为何屡屡发生

2016-05-12 15:57:11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一名小小的县林业局的副站长十多年不上班,却工资照发不误,即便是进了监狱坐牢,工资还是照领,这种“带薪坐牢”福利待遇真是羡煞绝大...

  作者:何勇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在陕西宝鸡市扶风县林业局有一名叫李新奇的副站长,十多年不上班,不过单位里的工资却照发不误,长期在外做自己的生意,三年前因为做生意违法,进了监狱。虽然人在监狱,不过领空饷的事一直没停。(5月11日《人民网》)

  一名小小的县林业局的副站长十多年不上班,却工资照发不误,即便是进了监狱坐牢,工资还是照领,这种“带薪坐牢”福利待遇真是羡煞绝大多数人普通老百姓。不过,简单搜索一下,不难发现,近年来享受“带薪坐牢”待遇的贪官、犯罪官员不在少数。比如,湖北秭归县原邮电局长李某因贪污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但从被羁押起至判刑之后25个月内,仍在单位领得工资2.6万余元;安徽省潜山县综合经济开发区原副主任曹晓明获刑入狱,职务被罢免了半年,每月按时拿工资;重庆渝北某中学原校长傅兵因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也仍由其家属替其领工资……

  从法律角度说,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这意味着只要公务员被判刑入狱,那么就要开除公职,不再具有公务员身份,也就不再享有公务员的各项权利,停发工资和一切福利待遇。换句话说,官员“带薪坐牢”是违规操作行为。进一步说,官员“带薪坐牢”,实际上获得了不该享有的工资等福利待遇,侵占了公共财物,在本质上依然属于一种职务侵占行为,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带薪坐牢”官员的法律责任。

  然而,如此违法乱的官员“带薪坐牢”行为却在各地屡屡发生,毫无障碍。从表面上看,主要是犯罪官员所在单位在干部职工工资发放工作上不够细心,没有严格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或者是单位出于人情世故考虑,不愿意做出停发工资这种所谓“落井下石”的事情,给犯罪官员留下一丝温暖。但从根本原因上说,恐怕还是监管存在漏洞,使得官员“带薪坐牢”的违法违规成本太低,导致单位不在乎是否存在官员“带薪坐牢”。

  从各地以往处理官员“带薪坐牢”案件情况来看,一般只是要求“吃空饷”的官员退回领取的不该享有的工资以及福利待遇。而对于在官员“带薪坐牢”案件中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领导干部并不追责,意味着官员“带薪坐牢”实质上处于一种零成本状态。另一方面,由于机关干部工资、福利待遇缺乏公开、透明机制,预算公开也只有笼统数字,导致机关单位给哪些干部职工发放工资,发放多少工资,只有单位内部人,甚至只有负责工资发放的极个别决策人员和经办人员知晓,外人根本不了解,缺乏有效外部监督,让官员“带薪坐牢”情况很难被揭发。

  要标本兼治官员“带薪坐牢”以及各类“吃空饷”现象,首先,强化纪检、组织、财务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及时停发失去公职人员身份的人员工资。其次,提高官员“带薪坐牢”和“吃空饷”行为的违法违规成本,除了要以职务侵占罪、诈骗罪追究“吃空饷”人员的法律责任之外,还要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经办人追究渎职罪,甚至追究徇私舞弊罪。再者,细化机关部门的预算公开,在人员工资、福利预算支出上,要细化到每一个在编人员和临时工,接受全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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