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倾听民意 为民发声 开化民智

我要投稿
您的位置:首页 > 百家争鸣 > 列表

马自功:莫让假药“黑市”玷污药品清白

2016-05-12 11:51:56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山东问题疫苗事件”刚刚从人们的视线中淡出,假药“黑市”便又扑面而来。看病吃药救人,本位天经地义之事,而药品安全则是与广大人民利息息息相关的“...

  作者:马自功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所有的造假当中,假药,无疑是既危险又害人的一种。它要么因为无效而贻误治疗时机,要么因为有毒而加重病情危及生命。因此,国家一直把打击假药当作一项突出的重要工作,始终保持高压打击。但是,有些犯罪分子,仍然为了牟利而造假。前不久,湖北的一位患者,在心脏手术后使用防血栓的药物时,就不幸遭遇了假药。警方接到报案后,追踪蛛丝马迹,从而揭开了一个令人震惊的巨大黑幕。(2016年5月11日央视网)

  “山东问题疫苗事件”刚刚从人们的视线中淡出,假药“黑市”便又扑面而来。看病吃药救人,本位天经地义之事,而药品安全则是与广大人民利息息息相关的“舌尖上的安全”。但为何医疗、药品市场乱象屡禁不止?笔者认为,除有其生存的市场空间和巨大的利益链之外,这与违法成本太低有关。药品是特殊商品,消费者没有辨别真假的能力,假药会危害人的生命,一定要坚决打击,希望能够引起政府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药品是用来救命的,制假药和杀人无异。但为何任然有人为制造假药而“前赴后继”?其中最为重要的一点便是由于制造假药所产生的巨大经济利益的驱使。而真假药品所产生的巨大“价格差”也成为了药品“鬼市”赖以生存的“肥料”。虽然打击假药生产销售行为,从全国各级政府部门来讲是相当重视的,因为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的红线,党中央一再强调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触碰,所以在各级政府部门重视的同时,相关执法部门其执法力度是相当大的,对于出售假冒伪劣药品的行为从来不姑息,在经济处罚的同时,还要纳入刑事案件管理。但只要能牟利,恐怕再深的巷子,再麻烦再繁琐也难以抵得住假药贩子掘金的步伐。

  纵观此次事件,参与假药买卖的,既有正规的药店,也有藏身街巷深处的“鬼市”,还有假药“鬼市”里的那些药贩子“小鬼们”。追根溯源,首先就是有些正规药店都没有把好进药关。没有认真核实药商的资质,为了贪图进药成本的低廉,就视患者生命健康权于不顾,这个漏洞,应该是由药店来完全承担。不遵守药店进药制度,显然是这个漏洞的致命之本。连最正规的药店都已经搞一些不正规的“买卖”了,那就更不要提所谓的微信朋友圈以及街巷深处的“鬼市”了。

  目前来看,药品“鬼市”的产业链已经形成,传统的、非传统的各式各样的进货渠道让监管部门已捉襟见肘。虽然今天这药品“鬼市”得到曝光,相关人员也被绳之以法,但从根本上斩断“鬼市”的产业链,仍有一定难度。笔者认为,彻底整治药品“鬼市”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关注与努力。首先从消费者自身就需要厘清假药的危害,买药要从正规渠道买,不图一时小利便不会日后后悔,同时也打击了假药的销售市场;其次,对于市场的监管,包括对“假货”的查处,监管部门要改变“一阵风式”的抽查,或者是坐等消费者举报的现状,转被动为主动,对于制假售假的渠道、环节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管布局,进而规范药品市场;再次,要加大惩处力度,药品安全对百姓来说尤为重要,面对假药的生产和销售行为,执法部门严厉打击要形成常态,通过强大的法律震慑作用,让制假药出售假药的行为从根本上得到遏制,只有这样才能够达到久久为功的目的。

  药品“鬼市”的猖獗根源上是利益的驱使,虽说“无奸不商”,但也要有所底线。药品是特殊商品,容不得一丝虚假。“亡羊补牢,为时不晚”,只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必能斩断“鬼市”产业链,还“药品”一个清白。

更多

热门关键词:假药 黑市 清白 马自功

  凡本网注明“来源:时评界”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作者和时评界共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时评界”。纸媒使用稿子,须告知本网站,由本网站提供作者联系方式,由纸媒支付稿酬。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XX(非时评界)”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作品内容、版权等存在问题,请在两周内同本网联系,联系方式:电话:15275837293 E-mail:spj@shipingjie.net QQ:1969838368
  时评界暂未实行稿件付费制。所有投稿的作者,本网均视为充分理解并接受此项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