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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喜林:大爷公交车上抠脚骂司机可耻

2017-06-11 05:21:34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社会文明需要大家共同维护,尤其是在公交车上这样比较特殊的公共场所,每个乘客更应该自觉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与义务。然而,这位浙江海宁大爷却是...

  作者:郭喜林 稿源:时评界 编辑:时小川

  6月7日,浙江海宁一位大爷在公交车上大声放音乐,还抠脚,司机提醒大爷小声一点,注意文明,结果被大爷吼了一路。大爷:我天天坐公交,没有驾驶员像你这样说我!我不要你说(6月10日京华网)。

  社会文明需要大家共同维护,尤其是在公交车上这样比较特殊的公共场所,每个乘客更应该自觉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与义务。然而,这位浙江海宁大爷却是老虎屁股摸不得。公交司机仅仅是小声劝说和提醒,他却反而不依不饶辱骂司机。面对这样的不文明行为,如果我们仅仅是劝说是不行的,那就必须诉诸于法律才能约束他的不文明行为。而且,应当依法依规对这种行为予以适当的经济和司法行政处罚。不然,他就会觉得自己是老子天下第一,谁也管不了。

  《孟子》中曰:“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先生说:“法律就是秩序,有良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 比克斯塔夫先生说:“人人皆受制于法律。”美国第16任总统林肯先生说:“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这说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同样需要法律来进行规范;这说明,社会文明离不开道德和法律的相互配合。只有把道德和法律有机结合在一起,才能使每个人的言行依法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而且,每个公民的自由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只有符合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德的行为,才能受到法律保护。否则,就要受到法律责任追究。

  我国的司法原则人人皆知,那就是“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法律面按前、人人平等”。如果为了实现自己的私利,想把自己凌驾于法律之上,那是绝对不允许的。司机因为那天孩子参加高考,不想与那位大爷继续理论。但是经过新闻媒体曝光之后,我们的公安机关却不应当装聋作哑,而应该通过调查走访,找到那位蛮不讲理的大爷把问题说清楚。作为老年人,我们应当尊老敬老,但却不能不讲原则和法律。更不能让他倚老卖老,为所欲为。越是老年人,越应当懂得文明礼貌和尊老爱幼。如果不遵守社会公德,在公交车上无理辱骂司机是不能容忍的。如果拒不认错,那就应当依法问责,绝不姑息迁就。

  罗马帝国元老和作家小普林尼先生曾经说过:“王子不在法律之上,而法律却在王子之上。”如果用中国的话说,那就是王子犯法与民同罪。因此,在道德和法律面前,应当让那位浙江海宁大爷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不对的,绝不能让他觉得:“我就骂,骂了白骂!”如果公安机关装聋作哑进行包庇纵容,那位大爷的不文明行为就会更加嚣张。然而,那样的结果绝不是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所需要的正能量。只有通过依法问责,让海宁那位大爷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耻,而不是光荣,我们的社会才能树立起法律和道德共同维护的文明标杆。只有通过依法行政,并对不文明行为实施零容忍,社会才能更加进步,和谐社会才能造福于我们每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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