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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志宏:“黑医美”太“黑” 罚须罚得其肉疼

2023-09-20 10:48:14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网络上一则“我是某整形美容医院皮肤院长,现介绍皮肤激光治疗仪;为全新时代、光电抗衰新宠5GMAX胶原光,治疗皱纹,长期或者...

  作者:周志宏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近日,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曝光了几起医疗美容领域违法典型案例,可谓件件惊心,但面对处罚结果却又不免令人唏嘘。(工人日报9月20日)

  近年来,“假专家”、“假机构”、“假产品”等医疗美容行业的“三大坑”,坑害了许多人。有的造成的后果极其严重。然而,由于“认定难、取证难、处罚轻”,使得部分“黑医美”有恃无恐,甚至抱着“抓住罚1万,抓不住赚到嗨”的侥幸心态,变本加厉,大肆赚取“黑心钱”。已经到了非重拳出击、非顶格处罚不可的地步。

  今年5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对维护医疗美容市场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推进,监管“短板”也时常有所显露。一些消费者担心,处罚偏轻难以遏制“黑医美”。这类担心并非没有“空穴来风”。

  网络上一则“我是某整形美容医院皮肤院长,现介绍皮肤激光治疗仪;为全新时代、光电抗衰新宠5GMAX胶原光,治疗皱纹,长期或者永久的毛发减少”的海报,让许多爱美人士心动,有的毫不吝啬掏口袋。殊不知,所谓的“皮肤院长”不过是自诩的“封号”,本人不过是一名医师。而最终,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只是认定其“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不当行为,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该整形美容医院作出了罚款1万元的处罚;医美整容难免要做手术,但使用的外科纱布却是连购进票据都没有的“过期产品”,一旦发生感染,后果不堪设想。但是,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只是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涉事某医学美容门诊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过期医疗器械;罚款3万元”的处罚决定;

  临夏某健康养生馆为销售一款“玉米胚芽粉固体饮料”制作的一则店内海报宣称“预防癌症65%、治疗能力76%、治疗关节炎73%”,让一些中老年消费者很动心。殊不知,这只是一款“普通食品”,临夏州市场监管局找来找去,只找到917.7元销售记录,最终作出“罚款2万元”的处罚。如此等等,不一而足,令人唏嘘。

  “抓住罚1万,抓不住赚到嗨”。足见上述几家“黑医美”被罚款不过是“九牛一毛”,非但起不到震慑、警示作用,某种程度上是“适得其反”,使“黑医美”胆更大、心更黑,

  “黑医美”太“黑”,罚须罚得其“肉疼”。业内人士指出,暴利、套路深是医美行业的突出问题,在诸如“皮肤院长”、“整形教授”的忽悠下,消费者不慎入坑,被宰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的情况已经不是什么新闻,处罚太轻显然难以有效遏制和有力打击。

  据此,相关部门必须尽快修订完善有关罚则条款,提高罚款上限;对严重违法违规的医疗美容机构吊销取缔,对严重违法的相关单位或个人实行终身禁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这是净化医疗美容市场环境不容回避的问题,不能再“优柔寡断”、重“查”轻“罚”了!不能让“黑医美”再“黑”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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