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倾听民意 为民发声 开化民智

我要投稿
您的位置:首页 > 时政财经 > 列表

关育兵:同车同桌受罚不适宜

2017-07-19 03:35:41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在支持者看来,武汉此项政策,具有威慑性,或将对酒驾现象进行有效遏制。而这也是武汉新政出台的原因,鉴于酒驾、醉驾对社会的危害很大,“所以持续打击。”然而...

  作者:关育兵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酒后驾车,司机受罚之外,同车乘客乃至同桌饮酒者,均将视司机违法情节轻重,接受现场教育、1小时深度教育两种形式的处理。近日,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的一项新政,引发争议。(7月15日《新京报》)

  在支持者看来,武汉此项政策,具有威慑性,或将对酒驾现象进行有效遏制。而这也是武汉新政出台的原因,鉴于酒驾、醉驾对社会的危害很大,“所以持续打击。”然而,在看到同车同桌受罚的威力之时,其危害性也同样不可小觑。

  其一,在于法律程序的欠缺。法无授权不可为,是现代政府治理的基本原则。对此,国家已多次进行了强调。所以,执法行为一定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不能滥用权力。武汉新政,在现行法律框架下,缺乏法律依据是其难以躲避的硬伤。武汉警方也表现,“哪怕是进行教育,也要有相关法律规定的支持”。举措的出发点再好,但如果是以违法惩治违法,显然与初衷背道而驰,也与法治社会相去甚远。无论公众,或者警方,都应有的清醒认识是,滥用职权的危害性,比酒驾、醉驾更大。

  武汉新政,不仅是无限加大了同桌同车人员的责任,如果不遵守有法可依的界限,这种责任追究可能无限扩大下去。既然同桌同车人员可被追究责任,那么提供饮酒场所者,无论家庭、餐饮场所是否会被追究责任?再延伸下去,卖酒者可否被追究责任,酒厂可否被追究责任?这样的推理,完全符合新政思路,并可以冠以威慑力的旗帜。

  其二,处罚容易陷入困境。依据武汉新政,视查获的酒驾违法情形,对同车同桌分两个档次进行处罚。但这样的处罚,并不公正。比如虽是同桌,有人持鼓励、教唆、怂恿,有人可能积极劝告、阻拦;也有的人,可能只是被动同桌,并不饮酒。在这样的情形下,不分青红皂白,对同车或同桌者无差别处理,一律打板,太欠公允。而要加以区分,则又会加大警方的工作量,取证极其困难,执行容易出现偏差。

  其三,会造成更多不利影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正在日益陌生化、冷漠化。饮酒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交活动,是有益于人们之间的交往、沟通的。武汉新政,无异于又在抽去一块交往长板,使社会的陌生化程度进一步加深。因此,攻其一点,不及其余,并不是政策的正确取向。

更多

热门关键词:酒驾 违章 同车 关育兵

  凡本网注明“来源:时评界”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作者和时评界共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时评界”。纸媒使用稿子,须告知本网站,由本网站提供作者联系方式,由纸媒支付稿酬。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XX(非时评界)”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作品内容、版权等存在问题,请在两周内同本网联系,联系方式:电话:15275837293 E-mail:spj@shipingjie.net QQ:1969838368
  时评界暂未实行稿件付费制。所有投稿的作者,本网均视为充分理解并接受此项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