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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副省长字幅不应该成为定罪的标准

2017-03-31 16:53:00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首先,副省长字画成为定罪的标准,实在太荒唐!可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这是依法办事还是“编个理由”定罪?陈艳与傅某是夫妻关系,在遭遇家庭暴力的强...

  作者:简易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武汉女子陈艳撕毁原湖北省副省长的一幅字画后,因字画被鉴定为5.0879万元,陈艳被武汉警方刑事拘留,后被取保候审。3月18日,陈艳收到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监视居住决定书。(3月30日澎湃新闻)

  据报道,2015年8月2日凌晨,陈艳遭遇了傅某的家庭暴力。万般无奈下,她向警方报案,2015年8月29日傅被新华街派出所拘留。江汉区法院认为傅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万万没有想到, 2015年11月,陈艳因家庭矛盾将一副写有“湖北省户外广告商会”9个字的字幅从中间撕断,而被“送进”看守所。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分局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将陈艳刑事拘留。

  首先,副省长字画成为定罪的标准,实在太荒唐!可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这是依法办事还是“编个理由”定罪?陈艳与傅某是夫妻关系,在遭遇家庭暴力的强刺激情况下,一气之下啊撕毁了原副省长的“字幅”,即使是“故意毁坏财物”也是属于正当防卫。因为陈艳是在遭遇丈夫傅某家暴伤害,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做出的本能反应。

  其次,副省长的字幅真的是价值5.0879万元吗?这字的价值评估准确吗,究竟以什么为标准?副省长在位时,这字可能值钱,一旦副省长没有权了,这字幅还会值钱吗?如果把这字对外出售谁要,还有价值吗?假如这字不是副省长书写的,这字还能评估价值精确到小数点?

  再者,退一万步说,即使真的是副省长的字幅真的是价值5.0879万元,陈艳撕毁的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离婚可以作为财产分割的一部分的价值,可以从中计算剔除,但是绝不是作为定罪的标准。诸葛亮云:“奖不可滥施,罚不可妄加,赏虚施则劳臣怨,罚妄加则直士恨”。副省长字画成为定罪的标准,就是典型的法律妄加。这不是依法办案,还是糊涂官办糊涂案,抑或是在办人情案或者关系案,抑或其中有什么利益纠葛的猫腻也未可知。总之,副省长字幅成为定罪的标准,让人不可思议。正如有关专家认为,就本案而言,也有过度行使公权之嫌疑,因为本案是家庭纠纷引起的小案件,一般在12个月的取保候审期间都可侦查完毕。他认为,如果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不能达到“确实、充分”的证明高度,就应当撤销案件。

  法律是守护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已是社会共识。司法公正是社会良知的底线,正如培根所说:“一次不公正的判断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判断则把水源败坏了”。如果政府官员和社会公众都将法律作为行事准则,那么恶行也就失去了滋生的土壤,社会才会更加平安、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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