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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洪泉:假如聊城大学的流浪狗咬死人

2016-11-03 10:07:26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如果这只流浪狗咬伤或者咬死在校师生,或者到学校办事的人,又会出现什么情况呢?不管如何,维护师生人身生命安全显然是第一位的。 ...

  作者:张洪泉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11月1日,一则“聊城大学保安虐杀流浪狗”的消息在新浪微博被广泛传播。经网友传播后,这名保安的行为遭到网友及动物保护组织的强烈谴责。(大众网11月2日)

  高校大学生被狗咬的新闻屡见不鲜,高校禁止养狗产生的新闻也经常见,保安打死流浪狗的事情确实让喜欢狗的人心里很难过。但是,如果这只流浪狗咬伤或者咬死在校师生,或者到学校办事的人,又会出现什么情况呢?不管如何,维护师生人身生命安全显然是第一位的。

  首先我想确认一下所谓的“强烈谴责”,这是一个对围观者感情程度的词语,究竟多大是强烈,没有一个具体的数字表示,往往被人认为是程度深的意思。现实中,很多强烈谴责后,就没了动静,而一些人象征性的谴责后,却出手相助或者做出过激行为。流浪狗的动物性是第一位的,它可能和主人亲,但往往不会和陌生人亲。流浪狗无主人看管,总是危险、不安定因素所在,群众不能从对狗的表面印象判断。

  2016年10月25日,有人爆料称,盐城工学院保安在校园内枪杀流浪狗,“声音非常大,一只直接打中头部毙命,另一只也重伤死去”,并配有视频。10月26日中午,盐城工学院告诉澎湃新闻,最近学校新校区(即希望大道校区)的确在捕杀校园流浪狗是请了当地公安分局前来捕杀;今年的三起狗咬人事件中,有学校老师被咬,找到保卫处反映情况,也有被咬学生家长过来要说法的,这些让他们感到很头疼。

  盐城工学院的遭遇很具有代表性,一边是学生、老师被三次被狗咬,一边是打狗后被指责,那么学校究竟该如何做呢?学生考上大学后,监护责任由家长交于学校,从以往曝光的发生在校内大学生意外的案例,基本都是由高校承担责任。狗是人类的忠实朋友,但是由于疯狗咬人造成的伤害,家长还是要找学校,即便学校不承担责任,但也会引发社会谴责,往往比打死流浪狗更加“强烈”,影响到学校形象。

  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高校有义务“预防和减少学校安全事故,保障学校及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第二五条规定“禁止饲养动物”,第三十五条“学校应当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从《办法》中看,维护学校安全,保安有一定的义务。另外,从微信爆料看,这只狗确实咬过人;保安也是人也怕被咬,故不采取活捉起来再处置的方式可以理解。

  话又说回来了,以前大学出现的流浪狗咬人事件,基本都是咬伤,打点狂犬疫苗就可以了。如果一不小心被要死,或者狂犬病发作,那么受害者家属又会怎么做呢?在不妥赔偿金额的情况下,极有可能对簿公堂,成为全国性安全事件。人们呼吁保护动物是一种权力,但是不能因为保护动物而忽视人的安全隐患。我们今天呼吁保护流浪狗,一旦我们周围的人被咬,就极可能转变成保护人类了。很多时候,换位思考一下,对个人、对别人、对社会都是有好处的。在保护狗还是保护人上,我选择保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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