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倾听民意 为民发声 开化民智

我要投稿
您的位置:首页 > 社会民生 > 列表

维扬书生:社交软件上卖虎肉是一封举报信

2022-02-03 19:18:57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虎年春节,当全国人民沉浸在节日喜庆氛围中时,河南焦作一男子段某某竟然在社交软件上公然销售老虎肉、骨、皮、及金钱豹肉、皮、麝香等制品,还上传了多张宰杀老虎和幼虎称重的图...

  作者:维扬书生 稿源:时评界 编辑:时小川

  2月1日,网传河南沁阳市一男子段某某在社交软件上售卖虎肉,宣称1000元每斤,还展示了多张宰杀照片。同日,当事人告诉记者,自己卖的其实是鹿肉,为了提高售价谎称卖虎肉。现当地森林公安就此事回应记者称,已介入调查。(2月2日澎湃新闻)

  虎年春节,当全国人民沉浸在节日喜庆氛围中时,河南焦作一男子段某某竟然在社交软件上公然销售老虎肉、骨、皮、及金钱豹肉、皮、麝香等制品,还上传了多张宰杀老虎和幼虎称重的图片。老虎肉开价1000元/斤,有买家发来40000元购买40斤老虎肉。

  一个真敢卖,一个真敢买,殊不知,买卖老虎肉行为已经涉嫌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明确: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但是,段某某辩称其并没有贩卖虎肉,只是因为想赚钱在网上买来鹿肉,假称虎肉出售。宰杀老虎的照片是他在一个越南华人的微信群里看到后保存的,幼虎的照片则是从短视频平台上下载的。为了在朋友圈里显示他曾卖过虎肉,增加可信度,他又通过软件伪造了和买家的聊天记录。豹子皮的照片是自己在老家大街上看到的,数百元一张,便买回来想再次出售,但豹皮也是假的。

  如果段某某所说不假,其编造谎言,拿鹿肉来骗取他人的钱财,则可能涉嫌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段某某在社交软件上明码标价售卖老虎肉,是一封公开的举报信。

  不管段某某卖的是真老虎肉,还是以鹿肉冒充老虎肉,其行为都已经涉嫌刑事犯罪。正如网友“中蒋”所说:“猎杀买卖濒危动物或者诈骗,二选一”。

  沁阳市森林公安已到他家中进行调查,还要求他提交银行流水等资料。俗话说:“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段某某目无法纪公开卖老虎肉,买家公开向段某某买老虎肉,两者都是违法犯罪行为,网友” Fighting!”强烈建议警方:“追查买家,百倍罚款!”

  当地警方收到这封“举报信”后已经及时介入调查,段某某和买家都将为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更多

热门关键词:举报 老虎 维扬书生

  凡本网注明“来源:时评界”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作者和时评界共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时评界”。纸媒使用稿子,须告知本网站,由本网站提供作者联系方式,由纸媒支付稿酬。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XX(非时评界)”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作品内容、版权等存在问题,请在两周内同本网联系,联系方式:电话:15275837293 E-mail:spj@shipingjie.net QQ:1969838368
  时评界暂未实行稿件付费制。所有投稿的作者,本网均视为充分理解并接受此项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