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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鹏伟:面对“霸座”,当先制止再处罚

2018-09-21 00:02:10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霸座男”尚未走远,“霸座女”又走上了台前,而今天又冒出了一位“霸座大妈”,理直气壮地怼列车长和乘客:“我岁数大胳膊疼腿疼,年轻人站半小时怎么了?买这个位置就该你倒霉...
  作者:宋鹏伟  稿源:时评界  编辑:时小川
  9月19日上午,从永州到深圳北G6078列车上又现霸座行为。一位女乘客在上车后未按照车票位置就坐,坚持要坐在靠窗的位置上,车票座位靠窗的乘客向列车乘警投诉,但经过乘警与霸座女乘客的反复沟通,这名女乘客始终不肯让座。9月20日, 衡阳铁路公安处发布消息称,认定其行为构成“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依法对周某某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广州铁路局官方微博也发布消息称,将在铁路征信体系中记录旅客周某某信息。该旅客将自公示期满无有效异议之日起,180天内无法购买火车票。(澎湃新闻9月20日)
  “霸座男”尚未走远,“霸座女”又走上了台前,而今天又冒出了一位“霸座大妈”,理直气壮地怼列车长和乘客:“我岁数大胳膊疼腿疼,年轻人站半小时怎么了?买这个位置就该你倒霉。”瞧瞧,这前赴后继地架势,不知道的还以为对号入座在中国是稀罕事儿呢。
  借助智能手机的普及与社交网络的发达,霸座者的嚣张嘴脸得以直观而形象地展现在公众面前,除了在工作人员耐心劝导下显得格外刺眼,更与汹涌的舆论讨伐形成强烈反差——就是霸占别人座位了,你能奈我何?至于两百元罚款和半年无法购票的处罚,人们普遍觉得太轻,简直是纵容,与其可恨程度严重不成比例。
  作为一个成年人,明知故犯、知错不改、强词夺理,可恨的确是可恨,但处罚这事儿,还是得依法来办。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和铁路部门对严重失信人的有关规定,由于够不上“情节较重”,最多也就是200元以下罚款加限制半年购票的处罚。其实,就像治理中国式过马路一样,只要对霸座行为一律采取上述处罚,也会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而现在的问题是,除非事儿闹大了,否则类似行为一般都会被视为道德问题,极少被追究。
  事实上,真正的问题在于,尽管乘警苦口婆心地劝导,但当事人就是不听,最后也只能听之任之,违法行为并未被终止。很多人的不满在于,乘警是干什么的?为什么不采取强制措施?的确,与一般工作人员不同,警察是具有执法权的,对于劝阻无效的违法行为,完全可以采取强硬手段。具体而言,在晓之以理之后,可以告知其霸座是违法行为,同时进行警告,警告无效即可采取措施,或者在火车停靠下一站后,在地面民警的协助下,将霸座者带离。至于罚款和禁止购票,这些事后的处罚也一个都不能少。
  作为执法者,要敢于介入、当硬则硬,绝不能因为怕把事情闹大,而一味地姑息迁就。霸座行为之所以能够一再上演,说明破坏规则的成本太低,如果警察介入后,最终与被霸占座位的乘客一样无可奈何,无疑令人失望,更让有些人认为警察也没办法。勿以恶小而不究,霸座者可以不在乎什么脸面和舆论压力,全社会却需要一个即时的正义与公道,而不总是放任违法、事后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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