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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喜林:大狗撞摔致女婴十级伤残值得反思

2018-12-13 22:02:28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面对狗满为患的现状,不仅说明人人不饿肚子了,更说明养狗需要依法实施监管。只有把养狗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才能从根本上依法保护每个人的健康与生命安全;只有把养狗限制在一定...
  作者:郭喜林  稿源:时评界  编辑:时小川
  面对狗满为患的现状,不仅说明人人不饿肚子了,更说明养狗需要依法实施监管。只有把养狗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才能从根本上依法保护每个人的健康与生命安全;只有把养狗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才能真正实现文明养犬的社会新风尚,才能有效减少狗伤人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才能依法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据新京报网12月11日报道,12月7日下午两点多,经过近半个月的走访调查、蹲守,三亚中院执行干警终于在一家饭店找到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冯显为,并将其拘传至法院。冯显为被拘传后仍拒绝履行生效判决,于当天下午被司法拘留。案经城郊法院审理,经司法鉴定廖某某因摔伤导致左股骨远端骨折累及骨骺评定为十级伤残,法院由此判处冯显为赔偿廖某某损失人民币10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冯显为却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无奈之下,廖某某的监护人于2018年7月25日向三亚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一个健康的女婴,被一只大狗撞摔成十级伤残,这的确是一起令人震惊的悲剧和惨案。不管是谁家的女儿都会心疼和痛苦万分。但是,养狗主人竟然拒不履行赔偿责任与义务。面对冯显为藐视法律的违法行为,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冯显为处以司法拘留15日,这是其咎由自取。只有依法予以严惩,才能依法维护受害人的权益。
  由此可见,养狗人必须对自己的狗实施有效监管,应当对他人造成伤害,那就必须积极主动承担所有法律和民事经济赔偿责任与义务。如果不依法履行责任和义务,那就会依法加大处罚力度。由此可见,在居民聚居区域大型犬类动物必须依法予以禁止。只有于法有据,才能依法对大型犬类动物实施有效监管,并对违法违规者实施严厉制裁。如果冯显为法律法规不给力,不仅无法做到文明养犬,而且很难从法规与制度方面做好预防工作。
  那么,无论是立法权威机关的各级人大常委会,还是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就必须严格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的授权依法履职尽责。只有尽快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才能让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为百姓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驾护航;只有依法实施监督管理,毫无节制饲养宠物狗、狗满为患的局面才能迅速得到遏制;只有依法行政,养狗才不会导致更多社会矛盾,才能依法促进社会和谐;只有把依法行政贯彻落实到位,文明养犬,人与动物才能和谐相处,每个公民依法享有的生命安全保障措施才能转化为监管部门的实际行动。
  尤其是人畜共患传染性疾病的问题,不仅是每个公民应当引起高度重视的问题,更应该成为每个地方政府和政府职能监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与义务。如果监管部门不依法履职尽责,一旦爆发传染性狂犬病等传染性疾病,监管部门的失职和渎职行为不仅会激起公众的强烈不满,而且必将受到法律严惩。因此,面对大狗撞摔致女婴十级伤残的悲剧,无论是每个公民,还是各级地方政府及其管理部门,必须对养狗的乱象和一起又一起的伤人事件进行必要的深刻反思。而且,反思之后必须迅速转化为依法规范养狗的实际行动;而且,这才是广大人民群众所期待的文明养犬新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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