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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墨:“买药送礼品”是在对医保动“歪脑筋”

2016-12-29 21:09:38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买三赠一”、“满额送礼”、“积分换礼”……为了在激烈的商战中抢占先机,商家推出了各种各样的促销活动以吸引消费者,就连医院也不例外。表面看...

  作者:白墨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近日,有市民反映,北京玉林中医院针对老人推出“促销活动”,到门诊开药满500元即可获得礼品。有市民质疑,退休老年人医保报销比例较高,医院在年底医保起付线“清零”前做活动,有加剧老年人“突击买药”嫌疑,造成医药资源浪费。昨日,新京报记者探访发现,上述医院有很多老年患者排长队买药。医院则回应称,是针对困难老年人的补助。(12月28日《新京报》)

  “买三赠一”、“满额送礼”、“积分换礼”……为了在激烈的商战中抢占先机,商家推出了各种各样的促销活动以吸引消费者,就连医院也不例外。表面看,医院推出“买药送礼品”活动是想让利于消费者,但细思起来,这种促销活动实属荒唐之举,有促使患者“突击买药”之嫌。

  买药送礼品,从本质上讲,就是一种有奖促销活动。部分老人为了“省钱”,为了得到赠品,容易购买一些实际上不需要的药品,久而久之,就会养成“屯药”的习惯。显然,医院的促销行为会产生误导,致使消费者大量购入并不对症或当时并不需要的药品。此外,虽然医院对“促使患者突击买药之嫌”的质疑矢口否认,并称这一活动是针对家庭困难老人的补助,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这话听起来的确充满关爱与温暖。但种种迹象表明,可“多买多得”的活动形式不过是在与老年人打“心理战”罢了。

  即便是玉林中医院打着“公益”的旗号,也不能“抵消”其违规的本质。《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处方药、非处方药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销售等销售方式,暂不允许采用网上销售方式。《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也明确要求,药品销售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销售等方式。医院以看似各取所需的双赢交易来变相促进患者“突击买药”的行为,很明显与国家要求相抵触,有关部门应及时对该医院的违规行为跟进调查,并作出处理。

  无论从具体细节上分析,还是从相关规定的约束来看,医院推出“买药送礼品”的活动都站不住理。这类“以药为引”的促销活动裹挟着“利益”的影子,根本无法彰显“公益”的色彩,实难博得公众的理解与支持。

  当然,从更深的角度讲,出现了“买药送礼品”一事,不能只让这家医院“挨板子”,同时也暴露出了当前医保制度尚存漏洞。比如,“每年门诊报销限额2万元”、“年底医保起付线清零”等规定,很容易让人理解为到期不用就会浪费。可见,医保监管不够到位,致使套取医保资金成为常见的获利手段。因此,现行医保制度亟需“大修”,限制性的配套政策亟需完善,“以药养医”的问题亟需解决,如此,才能防止医保资金沦为不法分子的“商机”。这也是当然医改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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