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忠卿:证明“我爸是我爸”,究竟谁犯傻?
作者:李忠卿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11月20日,就读于云南某校的初中生小张,被学校要求开具“我与我家亲属之间关系”的奇葩证明。当地警方霸气“怼”学校称,按照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已不再出具此类证明,若再让群众往返跑路,将通报学校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和新闻媒体。(11月30日观察者网)
开具一张证明,这是很正常的一件事,只要你办理某些手续,就免不了走这样的程序,中国人早已习惯了被证明,难怪跑腿盖章之类的繁琐事情饱受公众诟病了。
依稀记得很久以前,我们就经常听到这样的奇闻,为了证明“我爸是我爸”,公民被要求回去开证明,不是村委会就是居委会,不是派出所就是公安局,反正够你受的,只要接到了这个活儿,不把腿跑断了才怪。
只是此类证明的确很奇葩,虽不是伪命题,却比伪命题更难应对,因为这样的证明莫名其妙,就连派出所有时也犯难,不是如何是好。不开的话实在对不起老百姓,可是开具这样的证明自己都不明白咋回事。
让我闹不懂的是,学校居然也要求学生回去开证明,就是为了证明“我爸是我爸”,这显然是个傻乎乎的问题,有这个必要吗?在我看来,不是学校犯傻,而是另有所图,要如此这般不是故意刁难学生又是啥?
对于此类奇葩证明,中央都已经明确表态,有关单位必须简化办事流程,不得故意刁难老百姓,一段时期这样的奇葩证明再无踪影,可见此类所谓的证明可有可无,现在学校再次让“我爸是我爸”死灰复燃,我看就有必要较真,派出所不开证明就对了,媒体还必须穷追猛打,为学生讨一个说法,目的不是让学校出丑,而是希望奇葩证明真正寿终正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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