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静:“20个馒头”引发的“心酸案”如何破?
作者:郭静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每到岁末,“年终奖”总会成为职场热词,今年也不例外。近日有网友在网络论坛上爆料称,自己收到的年终奖居然是20个馒头。(人民网 1月19日)
小孩子盼着过年,是为了大大的红包。企业员工辛辛苦苦忙碌一年,同样也期盼着过个好年,也期盼着企业的“大红包”——年终奖。其实,与其说是企业给员工的奖励,不如说是员工为企业创收理所应当的所得。企业利润的取得,毕竟离不开员工的辛苦劳作。退一步说,企业量力而为的奖励,对企业而言有利无害。既可以彰显企业对员工的关怀,有可以很好的鼓励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何乐而不为呢?
然而,“20个馒头”的年终奖,着实让人心酸。这样的“奇葩年终奖”不但不能宽慰员工,反而让员工心塞。那么,年终奖的发放为何如此随意,是否该有相应的标准呢?
我国《劳动法》第47条规定了企业具有自主经营权: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决定工资分配方式和水平。 但在这里我们需注意工资与年终奖的关联。根据《劳动法》等法律,年终奖属于工资的一部分,而工资是依据劳动者付出的劳动量及创造的劳动价值决定的。换句话说,属于工资一部分的年终奖,如果发了,就必须同员工一年的工作量和业绩挂钩。“20个馒头”的年终奖显然名不副实。
当然,法律的规定是为了更好的维护员工的权益。但是,规定没有强制性,而且企业的自主空间很大,没有很好的界定。所以,要破解“20个馒头”,还需法律的细化,与此同时,也需要相关部门的及时监管。
其实,年终奖的发放是一次“良心”买卖的交换。如果硬生生用法律去给“良心”上锁,难免少了人情味。所以,年终奖最需要的是企业的自觉。盈利多就给员工多发点,盈利少就少发点。这样员工才能在企业危难时“不离不弃”。如果企业先抛弃员工,换来的也只能是企业“20个馒头”的盈利。
作为企业的管理者,更要高瞻远瞩。切不可为了蝇头小利,任性而为,伤了员工的心。只有坦诚相待,才能招揽贤士,才能壮大企业,一展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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