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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教师与男学生性关系获刑3年,开了个好头

2017-06-01 12:43:34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6月1日是儿童节,也是社会各界对儿童关注的日子,有请吃饭的,有发红包的,有送书籍的,总之非常隆重。而女教师和男学生发生性关系,获刑三...

  作者:张洪泉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5月31日上午,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十大案例,借此教育和警示未成年人。十大案例中有一起比较特殊的案例,将人们的视线引向此前鲜有关注的未成年人保护“区域”。该案中,常州某中学一女教师因与一未满十四周岁学生发生性关系,犯下猥亵儿童罪被判刑3年。(环球网6月1日)

  6月1日是儿童节,也是社会各界对儿童关注的日子,有请吃饭的,有发红包的,有送书籍的,总之非常隆重。而女教师和男学生发生性关系,获刑三年,却像一个惊天霹雳,让很多人不仅感觉吃惊,更是震惊,这给那些猥亵儿童的无耻老师上了一堂法治课。

  实事求是是说,这些年来,在媒体上经常可以看到,一些老师中的败类猥亵女学生,这些无耻之徒有小学老师,初中的,高中的,甚至大学也不乏其类。涉案的无耻人员,有普通老师,也有各类管理人员,甚至是校长,但女老师诱奸男学生,还真是第一次听说,在中国也算一个新闻了。无论男老师还是女老师,只要触犯了法律,就一定会被绳之以法。

  上小学的时候,就知道很多国家的人思想比较开放,尤其是想法国巴黎那样的浪漫蒂克,偶尔晚上在大街上,或许就能邂逅一段感情,有的还成了姻缘。意大利著名作家乔万尼·薄伽丘专门写了一部书《十日谈》,介绍当时很多高层人士的放荡不羁,按照中国的说法,就是人前一套人后一套,显得有点不厚道。其实呢,人作为一种高级动物,只要不违法、不犯罪,如何玩法则是个人的私生活,也不宜过度指责。

  新闻中的女老师,三十岁离异,有心理和生理的上的需要,完全可以正常的谈恋爱,交朋友。年纪轻轻的,又有教师这个职业,完全可以找到一个如意郎君。千不该万不该,就是不应该把黑手伸向14岁的孩子,触犯了法律,坐牢成了唯一出路。前几日上台的法国总统,据说其妻子是他的老师,如果新闻中的老师真喜欢这个学生,学生也真爱老师,不妨先把学生培养成大学生,再谈爱情或许更实在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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