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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金福:别让摆渡车沦为宰客车

2025-02-10 10:11:10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众所周知,景区提供摆渡车服务,其目的就是为游客节省时间和体力,并提供安全保障,同时也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应该是,有了摆渡车的加持和助力,不仅让游客拥有了满满的出游体验...

  作者:叶金福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摆渡车的乘车费和门票费差不多,甚至比门票还贵”“景区门票绑定摆渡车车票销售,想不坐都不行”……近期有读者反映,一些景区以创收为目的设置摆渡车,引起游客不满。(2月10日《人民日报》

  众所周知,景区提供摆渡车服务,其目的就是为游客节省时间和体力,并提供安全保障,同时也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应该是,有了摆渡车的加持和助力,不仅让游客拥有了满满的出游体验感和安全感,而且又让景区生态环境得以更好的保护,可谓是一举两得,是一种多赢之举。

  但令人没有想到的是,一些景区却背离了设置摆渡车的初衷,不是收费高,就是强制消费,有的甚至还将门票和车票捆绑搭售,致使摆渡车沦为了“宰客车”。

  摆渡车沦为“宰客车”,无疑是一种短视行为。虽然景区通过设置摆渡车,能从中获取更大的旅游收入,但却无形之中失去了良好的口碑。而良好的口碑一旦失去,势必会影响景区的长远发展。

  同时,摆渡车沦为“宰客车”,这也是一种侵权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旅游法》明确规定: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景区价格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也明确规定景区内交通工具(包括观光车、摆渡车、索道、缆车、游船等)、配套停车场到景区大门的交通工具,除因安全、环保等确有必要统一乘坐外,不得强制要求游客乘坐并收费。很显然,摆渡车沦为“宰客车”已违反上述相关法律法规。

  笔者以为,防范景区摆渡车沦为“宰客车”,还需多管齐下,综合施治。

  一方面,文旅部门应积极承担起指导和处罚的双重责任,既要指导景区合理、规范经营摆渡车,比如收费标准的核定、路线的设置等,又要对恶意高收费、强制消费等不法行为进行必要的处罚,倒逼景区合理、规范经营摆渡车,为游客提供既舒心又满意的服务。

  另一方面,景区也应主动摆脱短视的经营模式,避免将摆渡车进行商业化运营,让摆渡车回归服务游客的初衷和本意,从而让其既成为景区的一种便捷交通工具,又成为景区的一道靓丽风景线。景区只有学会算大账、算长远账,才能在旅游市场中嬴得一片新天地。

  令人欣喜的是,目前已有不少景区开始为游客提供低价或免费的摆渡车服务。比如,鸣沙山月牙泉景区,摆渡车的往返车票由原来的20元/人次降至5元/ 人次。青海茶卡盐湖景区,一律取消茶卡游客集散中心旅游环保观光车的乘车费用,等等。这些景区摆渡车的经营模式和服务模式,无疑值得各地各景区“抄作业”。

  摆渡车也是旅游景区的一面镜子,它不仅可以折射景区管理者的经营理念和态度,也可以反映一地景区的服务意识和温度。希望各地各景区能够本着“服务游客”的经营理念,多些“游客视角”,多些“暖心服务”,从而树立好形象,赢得好口碑,而切莫让摆渡车沦为“宰客车” ,破坏声誉,自毁形象,影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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