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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层扔下6个啤酒瓶获刑”莫再以身试法了

2022-12-23 08:15:37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高空抛物,近年来,在多地时有发生,大有屡禁不绝之势。长久以来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纵观这些高空抛物行为,有的是未成年人“嬉戏”所为,有的是因为家庭或情侣之间矛盾...

  作者:周志宏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2022年5月,李某某饮酒后在某小区16层住宅内,分4次将6个空啤酒瓶向外抛出,酒瓶落至行人通道处后摔碎。记者22日从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公开审结了一起高空抛物罪案。(中国新闻网12月22日)

  高空抛物,近年来,在多地时有发生,大有屡禁不绝之势。长久以来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纵观这些高空抛物行为,有的是未成年人“嬉戏”所为,有的是因为家庭或情侣之间矛盾引发;有的是“酒后狂徒”作死;有的则是无聊之人所作“无聊”之事,如此等等,什么时间都抛,什么地方都有抛,什么物件都敢抛,全然不计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高空抛物不仅不文明,严重污染环境,更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重危害了公共秩序,不仅会造成民事侵权,还可能会构成刑事犯罪。

  尽管高空抛物已经“入法”;尽管各地已经依法惩治了一些高空抛物作恶者,但是,高空抛物至今仍在发生,毁物伤人事件常有。原因在哪?

  依笔者之见,一则,有些人法治意识淡薄,自己十分任性不算,对未成年人也缺少陪伴和监护,二来,执法部门对相关法律宣传还欠“火候”;再者,物管等相关部门监管不力。尤其是,对一些虽没伤及人和物,但是,危险性极大、社会影响极坏的高空抛物者教育不严、处罚不狠,没有真正使其感到“肉疼”。

  在这起案件中,李某某饮酒后从16层住宅内,“分4次将6个空啤酒瓶向外抛出,酒瓶落至行人通道处后摔碎”,万一毁坏他人财物甚至伤及他人身体、危害他人生命,后果不堪设想,不依法严惩,不足以平民愤,不足以惩治犯罪。

  据了解,李某某故意多次从建筑物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高空抛物罪。结合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合议庭当庭宣判,依法判决李某某犯高空抛物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该判决,对李某某是惩治,也是震慑;对所有人也是教育和警示。

  民法典明确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2021年3月1日起,高空抛物罪作为刑事犯罪正式入刑,表明了国家对高空抛物行为零容忍。广大市民要以该案为鉴,认真吸取教训,自觉约束自己和家人的行为,共同医治“悬在城市上空的痛”,保护人们“头顶上的安全”,不能再“以身试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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