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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卫芳:“网络众筹骗捐获刑”是一堂法治教育课

2020-12-30 14:06:55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众所周知,网络众筹是一个大病救助筹款平台,其首创的“大病救助”模式帮助了众多病患第一时间解决医疗资金等难题。可以说,“网络众筹”是一种创新、高效的众筹模式,具有很好的...

  作者:廖卫芳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慈爱的父亲身患重病、孝顺的儿子无奈求助,“水滴筹”上的筹款信息图文并茂,吸引全国各地五百多位善心人士捐款,却没想到这一切竟是一场骗局。12月25日,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一起通过“水滴筹”平台骗取捐款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8000元。(12月30日《广州日报》)

  众所周知,网络众筹是一个大病救助筹款平台,其首创的“大病救助”模式帮助了众多病患第一时间解决医疗资金等难题。可以说,“网络众筹”是一种创新、高效的众筹模式,具有很好的社会效应。

  但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一些别有用心者竟假借“网络众筹”救助平台,打出“悲情牌”“可怜牌”,骗取朋友圈好友的同情,骗取爱心善款,致使原本充满爱心意义的“网络众筹”救助平台,变成了“骗捐”平台。这也难怪导致“网络众筹”救助平台经常遭受人们的“质疑”。

  “网络众筹”救助平台,之所以会遭受人们的质疑,笔者以为,主要责任在于平台管理存有“漏洞”。审核不严、把关不严、发布信息随意、筹款机制不完善等就是主要的“漏洞”。正因为平台管理存有较大的“漏洞”,才给一些别有用心者有了可乘之机,致使“网络众筹”成了“骗捐筹”。

  其实,一些别有用心者利用人们的爱心、善心把“网络众筹”作为敛钱敛财的工具,这是透支他人善意、挥霍社会良知、违背公序良俗的一种恶意行为,理应受到良心的谴责,道德的唾骂,法律的制裁。

  此次,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8000元,这无疑具有一定的警示意义。这不仅是对骗捐者的一种严惩和震慑,也是对其他人的一种警示和威慑。可以说,这是一堂实实在在的“法治教育课”。

  但笔者以为,要防止网络众筹“骗捐”不法行为屡屡发生,还需多方合力,共同打击。首先,平台管理要严格。平台要严把审核关、发布关,要建立更科学合理、经得起各方审视的目标筹款金额拟定、审核与修改体系,切莫让别有用心者“蒙混过关”。其次,公安机关应加大打击力度。对恶意利用“网络众筹”平台敛钱敛财的不法行为,要采取“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打击一起,绝不姑息,绝不纵容,更不能听之任之。其三,爱心人士要学会“质疑”。面对朋友圈发布的“网络众筹”,爱心人士不妨多一些“质疑”,要学会明辨是非,切莫随意“透支爱心”。同时,对那些打着“骗财敛钱”幌子的“网络众筹”要积极、大胆举报,绝不让其“阴谋”得逞。

  但愿通过“网络众筹骗捐获刑”这一案例,能警示更多的人要实事求是地“募捐”,而切莫“骗捐”。否则,一旦被识破“伎俩”,最终必定是“刑罚”伺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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