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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佳男:莫让虚假“超期票”成为回家的诱惑

2017-01-18 15:21:41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年关将至,远在他乡的大学生、农民工由于常年在外漂泊,已俨然成为春运中的庞大群体,回家的愿望可谓是归心似箭。但是最近网络上一些诈骗分...

  作者:苗佳男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眼下,身处异乡的人们正忙着回乡过年。然而根据铁路公司的现行规定,火车票的预售期为30日,因此不少旅客为不能提前买到春运期间的车票而苦恼。前不久,仙林大学城某高校的小王在网上看到了一条声称“超预售期购买车票”的广告,家住青海的他为了能够提前购得车票,联系广告花了上千元购买了车票,一周后了无音讯,当他再次与广告商联系却已被拉进黑名单(1月18日网易新闻)

  年关将至,远在他乡的大学生、农民工由于常年在外漂泊,已俨然成为春运中的庞大群体,回家的愿望可谓是归心似箭。但是最近网络上一些诈骗分子,正是猜透了人们回家的急切心情,在网络上兴风作浪,打虚假广告,利用各种网络平台进行诈骗。该则新闻中,此为大学生因担心买不到回家的车票,便在网上购买了“超预期”车票,最终成为了网络诈骗分子的羔羊。

  由此可见,网络诈骗分子可谓是无孔不入,诈骗手段也可谓是技术高深。他们巧妙利用年关将至,人们思乡心切这一心理,进行网络诈骗。这种行为不仅诈骗了钱财,更伤害了购票者回家的心,这种行为必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国《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可见,国家早就制定了法律,严惩这种诈骗行为。而为了杜绝类似网络购票诈骗事件的再次发生,还需要各方做出共同努力。

  首先,国家应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类似于网络购票等各种诈骗行为严厉打击。近年来,一次次网上诈骗事件屡试不爽,既有诈骗者技术高深的原因,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我们对于网络诈骗的查处、打击力度欠缺,没有对诈骗分子形成威慑力。所以国家应该完善法律法规,将网络购票诈骗行为一网打击,真正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给谋取不正当利益者以血的教训。

  其次,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于网上购票平台的监管力度。网络平台上各种广告横飞,让人们真假难辨。所以相关监管部门对网上各种广告信息要严格监管,将预防关口前移,对于虚假网站、虚假广告严格审核,禁止各种不正当、不合理的诈骗信息踏上网络平台,清除网络上隐藏的定时“炸弹”,做到未雨绸缪。

  最后,我们自身要擦亮双眼,提高警惕预防网络诈骗。面对网络上新兴的各种订票平台,大家必须提高警惕,擦亮双眼,识破网络诈骗行为,在铁道部门指定代售点或网站购票,不给诈骗分子任何可乘之机。

  回家的路途应该是温暖的,广大即将踏上回家征程的人,要擦亮双眼,尽量拒绝类似“超期票”给回家带来的诱惑,早日与亲人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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