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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喜林:肇事司机把老人扔路边法理不容

2016-11-24 08:22:24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作为机动车肇事司机,不能撞了八旬老人不送就医,扔到路边逃逸。对于这样的司机,法理不容。而且,大家应当积极主动向陕西警方提供嫌疑人的线索...

  作者:郭喜林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我还以为他真的会把我送到医院,没想到竟然把我扔到野外了。”昨日,提起11月18日晚发生的一幕,咸阳80岁的罗老太太仍是伤心不已。昨日下午3时许,华商报记者在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住院部见到罗老太太时,她右腿已打上了厚厚的石膏,经医生诊断,老人右脚踝骨裂,已经不能动弹。目前咸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秦都大队已展开调查。(华商报11月23日)

  作为机动车肇事司机,不能撞了八旬老人不送就医,扔到路边逃逸。对于这样的司机,法理不容。而且,大家应当积极主动向陕西警方提供嫌疑人的线索,绝不能让这样的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然而,我们相信,警方完全可以通过向全国发布通缉令将起逐步规范,他是无法逃避法律责任追究的,肇事逃逸只能加重他的违法责任,并依法受到严惩。

  对于这样的犯罪嫌疑人,绝不能心慈手软,必须依法予以严惩。《孟子·公孙丑上》中曰:“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意思是,没有同情心,不能算人;没有羞耻心,不能算人;没有谦让心,不能算人;没有是非心,不能算人。作为肇事司机,不能丧尽天良,把老人扔到路边逃逸。没想到肇事者用逃逸这种卑鄙行为摆脱责任。然而,交通肇事逃逸必将依法受到严厉惩罚,法律绝不是儿戏。在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国的光天化日之下,绝不允许任何司机将自己的违法行为凌驾于法律之上。如果肆意践踏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刑法》等法律法规,必将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法网灰灰疏而不漏,心存侥幸必受其害。

  《孟子》中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意思是,尊敬自家的长辈,推广开去也尊敬人家的长辈;爱抚自家的儿女,推广开也去爱抚人家的儿女。作为司机,如果不能以心换心,多为那位被自己撞伤的老人多考虑考虑。那是必须受到公众强烈谴责的。而且,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严惩;而且,应当依法将肇事司机列入不讲社会公德和诚实守信的黑名单,并依法吊销其机动车驾驶员资格证,并禁止其再次获得驾驶员行驶证,并依法处以高额经济处罚。

  因为,法律就是惩罚那些不敬畏法律权威与尊严者的;因为,法律就是维护公民权益不受侵犯的;因为,法律就是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和公平正义的;因为,法律决不包庇违法者。而且,我国的司法原则是“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因此,任何人都不能超越社会公德和法律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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