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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灿辉:孩子守法少不了父母正面“言传身教”

2016-05-01 14:36:10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时下,经常看到一些父母教唆未成年孩子违法犯罪的报道。唆使4名子女多地流窜盗窃,短短十多日盗得价值40余万元的各类商品,2015...

  作者:曹灿辉 稿源:时评界 编辑:时小川

  汕头市潮南区胪岗人黄某不仅自己行为不端,竟然教唆儿子与其一起干起上路抢劫他人财物的不法勾当。近日,汕头市潮南公安分局峡山派出所成功侦破持械抢劫财物系列案件,先后抓获的3名潮南籍嫌疑人中,其中两名竟是父子关系。(4月23日中国新闻网)

  时下,经常看到一些父母教唆未成年孩子违法犯罪的报道。唆使4名子女多地流窜盗窃,短短十多日盗得价值40余万元的各类商品,2015年8月,“家族盗窃团伙”被西安未央警方一举捣毁。2011年5月,郑州市公安局柳林派出所擒获一预谋抢劫团伙,团伙成员竟然是父亲带着13岁的儿子和儿子的伙伴。滨海县一女子竟伙同情夫一起教唆自己未成年的亲生儿子去抢劫,2010年8月10日,滨海县人民法院审结此案,荒唐的母亲及其情夫等人分别被法院判刑……

  父母教唆未成年孩子违法犯罪,父母和未成年孩子都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教唆犯中,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教唆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者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例如精神病人)犯罪的,属于间接正犯,实际上就是正犯。本文以上新闻中父母教唆孩子抢劫,就有其孩子不满14周岁的情形,父母就应被认定为抢劫罪的间接正犯,从重处罚。2014年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四部门联合颁布《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明确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情节恶劣的”,可剥夺监护权。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年满16周岁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如果说父母教唆未成年孩子违法犯罪还只是少数的话,那么,在日常生活中,父母面对孩子,有意或无意地做一些违法的事情却就相当普遍了。笔者认为,做好未成年人孩子的普法教育,意义之大不言而喻,而父母“带反拖”,则万万使不得。

  比如,现在有一些孩子读书择校不是靠孩子学习成绩,而是靠父母行贿拉关系获得;一些父母强迫学习困难的未成年孩子辍学打工,剥夺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孩子在学校发生意外伤害,一些父母“校闹”,有的甚至还做出一些谩骂殴打老师的违法行为来……对未成年人孩子进行普法教育,当学校的正面教育遭遇父母“带反拖”,那么,孩子就会把普法教育当成“耳边风”,甚至对自己要守法产生怀疑。如此,对未成年孩子进行的普法教育,难能带来好的效果就可想而知了。

  俗话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在依法治国大背景下,做好未成年人孩子的普法教育工作,父母正确的“言传身教”必须得到重视。一是学校、政府部门和社区不能把普法教育功夫全用在未成年孩子身上,而要多在孩子父母身上下功夫。二是父母在未成年孩子面前要时刻自觉谨言慎行,必须为孩子做好守法“示范”,要孩子不做的,首先自己不做,要孩子做到的,首先自己做到。三是对父母教唆未成年孩子违法犯罪,要严加惩治,从而有效震慑有犯罪倾向的未成年人孩子及父母,警示他们遵纪守法。至于政法机关常态化开展送法进学校和社区等工作,借助社会力量形成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合力,当然也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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