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倾听民意 为民发声 开化民智

我要投稿
您的位置:首页 > 社会民生 > 列表

李强:比“座位费”还奇怪的是“定性打架”

2016-03-18 22:10:37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尽管消费者惊呼座位费“此前真是闻所未闻”,其实该收费项目多少年前就“闪亮登场”了。不过,有没有,什么时候有,这些统统不是重点。...

  作者:李强 稿源:时评界 编辑:时小川

  前天晚上,市民陈女士微博爆料,说她和几个朋友一起去鄞州石碶街道洪渡新村附近的一家餐馆吃饭,被收取了每人5元的座位费,“还是第一次听说座位费这种收费项目,坐下就收,不付难道就让我们站着吃饭吗?”(3月18日宁波晚报)

  尽管消费者惊呼座位费“此前真是闻所未闻”,其实该收费项目多少年前就“闪亮登场”了。不过,有没有,什么时候有,这些统统不是重点。关键的问题,是合不合理,该不该有。

  梳理此前关于“座位费”的报道,该收费项目基本被相关方面定性为“不合理”。如针对洛阳市出现的“座位费”,律师如是说法:餐厅向顾客收取“座位费”属于违法乱收费的行为,物价部门有权对市场经济过程中出现的违法乱收费行为进行监督、制止,及时处理。针对长沙出现的“座位费”,湖南方面的律师也明确认为,设置不合理,顾客来酒店消费,酒店必须提供座位这类基本服务才能保证顾客正常消费,不应另外收取座位费。

  还有,长沙的媒体调查发现“座位费”就是“包厢费”的翻新,属于典型的“霸王条款”。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也曾明确表示,对于“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等“霸王条款”,即使经营场所贴出了声明、告示、通知等,也都无效,消费者可以拒绝,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将予以支持。

  可见,对于“座位费”的合理与否,该不该有,是不差权威定性的。那么,具体到宁波的“座位费”,相关方面的态度,或者说定性要么部门彼此之间“打架”,要么与全国其他一些地方“打架”。比如该市物价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对于餐饮这块的收费,价格法规方面是完全放开的,也就是说,只要店家事先告知、明码标价就行。与此同时,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也表示,根据物价部门的定性,该餐馆收取座位费的行为并不违法。但是,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则认为,单从座位费本身的含义来讲,桌椅座位本就是餐馆营业的必备设施,这项费用收取得并不合理。

  正是一些方面“认可”的态度,助长了商家将座位费继续收到底的底气乃至霸气,人家餐馆经理就说了,“也有消费者向有关部门投诉过,但被告知这家餐厅不存在违法的问题。”言下之意既然不违法,继续收取当然无妨。

  这就奇怪了,“座位费”明明在其他地方被视为“设置不合理”、 “违法乱收费”,为什么宁波的相关部门却视为“只要店家事先告知、明码标价就行”、“并不违法”呢?

更多

热门关键词:吃饭 饭店 李强 座位费

  凡本网注明“来源:时评界”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作者和时评界共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时评界”。纸媒使用稿子,须告知本网站,由本网站提供作者联系方式,由纸媒支付稿酬。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XX(非时评界)”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作品内容、版权等存在问题,请在两周内同本网联系,联系方式:电话:15275837293 E-mail:spj@shipingjie.net QQ:1969838368
  时评界暂未实行稿件付费制。所有投稿的作者,本网均视为充分理解并接受此项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