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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宽飞:跟团游凭啥领到了“冒名车票”?

2017-06-29 10:47:34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众所周知,火车票是我们进站乘车的凭证,同时也是我们与铁路之间的一份合同。铁路作为合同的一方,为了更好地为旅客履行安全的义务,在...

  作者:宋宽飞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6月27日,市民刘莉(化名)向北青报记者反映称,6月20日她在携程网上,订购了“携程国旅”的一个双人跟团游套餐。提交了相关的身份信息下单后,长时间没有等到12306发来的车票信息,刘莉就打了携程客服询问,客服说,出发前,会有人把票送到车站。但令人惊讶的是,这车票是“陌生人名”车票,并且客服还能自圆“不仅是你,平常也这么做”。(6月28日《北京青年报》)

  众所周知,火车票是我们进站乘车的凭证,同时也是我们与铁路之间的一份合同。铁路作为合同的一方,为了更好地为旅客履行安全的义务,在2012元旦起,所有旅客列车实行车票实名制。也就是说,在我们拿到自己的实名制车票进入火车站的那一刻起,我们与铁路的契约合同就已经开始生效了。这份合同的存在,在保证我们可以顺利抵达目的地的同时,也是我们在列车上自身安全的一份保障。但“冒名车票”的出现,使旅客与铁路之间的契约荡然无存。

  这种“冒名车票”的屯票方式,鼓动旅客用“陌生姓名”的车票上车的行为,违背了契约精神,这是对消费者人身安全的不负责,同时也是对法律的一种亵渎。一旦旅客在乘车过程中出现人身伤害事故,无疑又将是一起责任纠纷案件。如此行为,使之比于“黄牛”,有过之而无不及。除此之外,游客在到达目的地之后,地接的旅行社也并非“携程国旅”,而是一些地方的旅行社。这种行为的出现不禁让笔者想起此前的知名作家找“抢手”代笔的行为。如此行为,如何保证旅客出游的质量,这无疑利用了消费者对品牌的信任,对自身品牌也是一种亵渎、抹黑。携程旅行网作为国内知名的票务服务上市公司,难道不应该为消费者多一些思考吗?一个大企业、一个品牌的担当有体现在何处?

  更令人诧异的是,这样的行为在上车后居然可以瞒过列车员的查票,顺利抵达。票、证、人一致方可乘客的规定,早在2012年就已出台,为何到现在仍然有这样的漏洞出现。作为合同的当事人一方的铁路部门,检票过程中,是否真的做到了票、证、人一致的查验。在为广大旅客提供舒适、快捷的乘车环境的同时,也要提供一份安全的旅行保障。真正意义上做到人民铁路为人民。

  笔者在此提醒我们的消费者,作为合同的当事人,且不可为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而淡化自己的安全保障,在选择旅行方式时要提高警惕。对于一些不合乎规定的做法,且不可以身试险,对于一些“花言巧语”的口头合同,要坚决说不。与此同时,我们的相关执法部门是不是也应该及时出手,让这种侵害消费者利益和人身安全的行为无处遁形。让我们广大旅客的出游多一份保障。让法律的威严不至于被变换形式的亵渎。

  一个漏洞的发现并利用的背后,必然有利益的追逐和趋使。也证明了铁路管理的缺失,同时也反应消费者对自身安全和法律的无知。从无知到了解,从发现问题到解决问题,这也是一种进步。笔者认为,要杜绝类似行为的再次出现,只有我们的铁路、执法部门和消费者共同努力,打好这套组合拳,对不合理的做法说不,做空这个“另辟蹊径”的市场。为自身的安全负责,对社会的规则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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