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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风:从车险改革中解读保险的理念

2016-01-12 21:29:17 www.chinaqi.net 来源: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看上去,车险改革是在给投保人下套,在下降了少许保费后,因理赔次数较多,次年上交的保费就增加不少;加上业内人士提醒“少于300元、400元的小型赔...

  作者:知风 稿源:时评界 编辑:时小川

  车险改革后,有车主告诉记者,虽然自己支付的商业车险保费下降了少许,但因去年出险次数较多,次年上交的保费却提升了不少,“这样算来,最终还是亏了”。对此,上海某大型财险理赔负责人建议:“少于300元、400元的小型赔付就不建议向保险公司索赔了,因为这可能导致明年你的保费更高,反而得不偿失。”(1月12日澎湃新闻网)

  看上去,车险改革是在给投保人下套,在下降了少许保费后,因理赔次数较多,次年上交的保费就增加不少;加上业内人士提醒“少于300元、400元的小型赔付不建议向保险公司索赔”,似乎是商业保险唯利是图的表现。但是,理清了其中的来龙去脉,却正好是对保险理念的具体解读。

  不错,车辆保险公司确实是商业行为,不说其唯利是图,也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但即使是一门生意,对于保险业来说,必须在给投保人提供相关保障的前提下,获取自己的利益。它提供的产品及其市场,取决于投保人在对相关保障条件的衡量下,觉得是物有所值的。而对保险产品价值的衡量,不同于一般消费,也不同于投资。一种在普通消费理念之外的共识就是,投出去的钱最好分文不取,才是最好的结果。

  这就基本点到了保险的要义。只有当投保人普遍认为投出去的钱最好不用,才能让需要理赔的投保人,获得比投保额大得多的赔偿。因此,购买相关保险,也是一种特殊意义上的投资,最好的结果是颗粒无收,而在遇到难关时就能得到共济,得以转嫁风险。这就决定了一项商业保险,即使撇开经营者的利益,如果投保人都能把自己的保费如数或超额“收回”,那么,谁来给“保险”保险?

  因此,车险改革后,一方面对上年没出险的,次年保费可享受折扣优惠,并对优惠额度逐年递增;另一方面对那些安全记录差、经常出险的车辆,保费则会大幅上涨。这种车险改革措施,实际上是双赢的。因为,如果没有这种奖惩手段,有些人可能认为反正交了保险费,在一些并非性命攸关的细节上粗心大意。如果“小毛小病”不断,那么,一年的保费也是不经花的;如果这种小额的赔付不断,也就压缩了共济的空间。商业保险不可能做贴钱的买卖;如果因此大幅度提高保费,必然会影响市场份额。

  对应于“经常出险”造成的保费大幅上涨,“少于300元、400元的小型赔付不建议向保险公司索赔”,既是一种相对省钱的攻略,也不违背保险的初衷。因为,保险是对一种较大风险的保障。对于有车一族来说,300元、400元的支出,不会对正常生活带来风险,如果能通过对完全在承受范围内的支出自行化解,让自己或别人在遇到更大的风险时得到赔付,得以度过难关,才是保险这种互助共济方式的本真。

  尽管保险业也能够通过理财让保费升值,以此获得自身利益。但保险给投保人相关利益的保障,还是来自互助共济。试想,一份几千元的保额,在车辆造成人员伤亡时,能获得上百万的理赔,如果投保人都把自己的保费基本用完,这笔大额的赔付从哪里来?再说,即使对安全记录差、经常出险的车辆,大幅上涨保费,也不会给车主构成风险。而以此可以提醒投保人尽量谨慎驾驶,避免因有保险而放松警惕。这也体现了保险的意义——保险是以防不测,而不是等价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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