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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开云:修订《收养法》是时候了

2016-03-10 08:41:20 www.chinaqi.net 来源: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全国人大代表建议修订《收养法》,笔者认为,修订《收养法》是时候了!...

  作者:毛开云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3月8日,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民政厅厅长王战营领衔提出“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议案”。他在议案中建议:取消收养人应当“无子女”和“只能收养一名子女”的条件限制;将被收养人的年龄限制由14周岁放宽到16周岁。(3月9日《大河报》)

  全国人大代表建议修订《收养法》,笔者认为,修订《收养法》是时候了!

  制定法律的目的是为了实施,法律的生命力也在于实施。《收养法》已实施24年,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诸多问题,无疑应该与时俱进、适时修订。比如,我国《婚姻法》规定公民的法定婚龄为男性22周岁、女性为20周岁,结婚后夫妻双方即有生育、抚养子女的资格,理应具备收养子女的主体资格;然而《收养法》中规定“年满30周岁才能收养”,显然不符合实际。

  去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法明确,自2016年1月1日起,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为此,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将作出调整,那么,《收养法》中相关的限制性条件也应该做出相应修订,才能与现行法规政策相衔接。另外,为了帮助打拐解救儿童回归正常的家庭健康快乐成长,民政部已联合公安部下发通知,明确打拐解救儿童收养的条件和相关程序,这就需要将此实践上升为《收养法》的规定,为此类收养提供更为有力的权益保障。《收养法》的核心是被收养未成年人利益的最大化,正在修订的《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已考虑把打拐解救儿童收养、收养后回访等内容纳入其中,如果这些内容在《收养法》中有所体现,更能符合原有立法精神。

  《收养法》中还有一些问题,或存在空白地带,或规定不明确,需要进行修改完善。比如,《收养法》规定,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这就排除了14-16周岁没有劳动能力的未成年人被收养的机会。而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的法定最低就业年龄是16周岁。所以,有必要把被收养人年龄放宽到16周岁。又如,养父母有特殊困难的,是否可以转送养,这在《收养法》没有明确规定,应该增加相关规定。

  《收养法》事关广大群众尤其是未成年人的健康、安全、权利甚至生命,让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为未成年人长征撑起一片晴朗的天空,不仅要说更要做,不仅要做更要用法律予以保障。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在于“有法可依”,正是从这个角度说,修订《收养法》迫在眉睫、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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