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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鹏伟:加装电梯也要尊重反对意见

2018-11-30 15:43:55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低层住户反对,原因很好理解——加装电梯对他们不仅毫无必要,反过来还会影响居住质量。以新闻中的这座楼房为例,资金已经不成问题。按照当地的惠民政策,装一部电梯需花费40万元...
  作者:宋鹏伟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这里住的大多是腿脚不便的老人,就盼着装好电梯能方便出行。现在合同签了,钱也出了,却迟迟不能施工。”今年76岁的文师傅家住咸阳一老旧家属院6楼,今年该小区被纳入秦都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项目,装一部电梯政府补贴15万元。在征得其他业主同意后,正准备施工,却遭到一楼一住户多次阻挠导致停工。(《华商报》11月29日)
  多数住户同意,极少数住户反对,老旧住宅加装电梯遇到的类似困境已非个案。如今来看,将好事做好并非那么容易,除了政策、资金外,如何平衡少数人的利益几乎是绕不过去的一道门槛。
  低层住户反对,原因很好理解——加装电梯对他们不仅毫无必要,反过来还会影响居住质量。以新闻中的这座楼房为例,资金已经不成问题。按照当地的惠民政策,装一部电梯需花费40万元左右,政府补贴15万元,剩下的费用已有5户愿意承担。在他们看来,反对的意见站不住脚——一分钱都不用交,你们怎么还不支持?
  其实,低层住户的担心未必多余。施工方也承认,加装电梯会影响一楼住户的采光和隐私,只是不太大而已。相比于高层住户的出行便利,这些影响似乎的确可以忽略不计,不过不要忘了,双方是不同的利益体,低层住户本就不存在出行不便,这时让他们为了别人的利益而做出适当牺牲,也不是不可以,但起码不能那么理直气壮。
  面对噪音、采光、通风等影响,其他住户最好以柔性措施取得反对者的理解和谅解,否则动辄以《物权法》说“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就可以”来威胁,必不会取得好的效果。事实上,《物权法》只是说“可以”,并未说“必须”和“强制”,且《物权法》同时也规定,类似做法“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可见,光打感情牌未必有效,最重要的是打消对方顾虑,并适当进行补偿。一个看得见的事实是,老旧楼房加装电梯后,五楼、六楼的房子会因此升值,而一楼的房子很难升值,甚至还会因此贬值。让得利者为利益受损者多付出一些,实在是再正常不过,毕竟他们也有说不的权利和理由,合理合法。往极端了说,如果怎么都谈不通,那就争取将反对者的房子以市价买下,反对者的顾虑也就彻底不存在了。
  民主并不是简单地“多数决”,也不是所有的难题都可以通过投票的方式来解决。所以,“多数人同意”并不意味着少数人必须服从,将好事做好本就包含了尊重少数人的反对意见,哪怕这样做会牺牲一些效率。谁又敢保证自己永不会变成少数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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