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欣:社区庭审让普法零距离
作者:李欣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因不满医院治疗效果,南宁市隆安县的卢某某一气之下火烧医院设备泄愤。10月29日,隆安县法院将该案的审判现场搬到隆安县震东社区昌泰茗城小区。法院以犯放火罪,当庭判处卢某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11月1日 南国早报)
据了解,昌泰茗城小区是隆安县易地扶贫搬迁震东移民集中安置区,当天的庭审,吸引了该社区干部、群众共200余人前来旁听。庭审结束后,主办该案的法官、检察官提醒旁听群众,遇到个人权益受到侵犯或者与他人产生纠纷时,需冷静对待,不要因为一时冲动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目前,随着人民监督无死角和新型数字化法庭的发展,庭审这一“神秘”的面纱被揭下,“网络直播”、“公开审理”等新型庭审方式频出。庭审再也不是电视剧里虚拟的桥段,成为身边的“法律课堂”。新闻中的庭审进社区作为传统庭审方式的创新和实践,有益于更好地推进司法公开,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更能直观生动的宣传法律知识和发挥警示教育等积极作用。公开的审理方式让我们可以直观的了解到当事人在法庭上的言行,更方便监督审判人员的行为,提高庭审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现场以案释法的方式确实是庭审的有益探索和创新手段,面对新生事物我们要共同维护促使它健康发展。社区庭审给我们许多启发和借鉴,首先,不能因为庭审在社区或者其他地方就忽略法律的严密性,社区庭审更考验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性,我们需要一支信息化和专业化的队伍。其次,社区有义务为庭审进行基础保证,提供场地和相关硬件设施和维护现场秩序,确保庭审的质效。最后,公开化的庭审除了需要公众的监督更需要司法部门的监管,充分发挥管理职责,积极推动庭审进社区常态化发展,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另外,笔者认为社区庭审可以作为普法的有力补充方式,将公众参与庭审制度化保持,更有利于普法学法。
庭审搬进社区,现场以案释法,公众参与庭审更能增加司法的公平公正性,创新普法的方式方法,让典型案例深入人心,足不出户的观摩庭审现场,让公众与法“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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